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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蚂蚁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6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临江市蚂蚁河乡人民政府2025年6月至11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临江市蚂蚁河乡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jilin.gov.cn/site/detail?parentId=550068&articleId=bXwNNC4wcnb+qwbN7+RE8Q==&utm=site.site-PC-39280.1068-pc-wsg-article-purchase-comp-list-front.13.b1e27a50309711f0a8e5c53bfe18f48c
西安市鄠邑区余下街道办事处2025年0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5月至2025年0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鄠邑区余下街道办事处
2025年05月13日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5/8a69c7b69656b6a80196c8e6b64a53c7.html?noticeType=59¬iceId=f36d3921-2fdb-11f0-8063-08c0eb20c666
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及安装制冷项目(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及安装制冷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及安装制冷项目(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鸟大街100号。
2.工程规模:拟建设19 台空气热源泵、2台 500kVA 箱式变压器、1台 400kVA 箱式变压器、1座高压计量站开闭站及管件、管线、电缆等相关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s://cysggzy.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6.1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s://cysggzy.cn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指南〉学习电子投标流程。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s://cysggzy.c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开标方式:网络电子开标。采用远程直播开标,远程直播开标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s://cysggzy.cn。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5工期要求:2025年06月10日开工至 2025年06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20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6.6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7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66号100C100C号1室
代理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惠泽园13号113C1单元07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受理异议联系人):董工
代理联系人:于艳辉
招标人电子邮箱: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13052636376
代理联系电话:0421-2810068 13942148840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原文链接:
https://ggzy.chaoyang.gov.cn/jyxx/013001/013001001/20250513/cdad985d-58fa-43f2-95a8-04e8bcfde2a9.html
【批复公示】关于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5〕72号
平罗县城市管理大队: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5〕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平罗县2025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代码:2504-640221-17-02-54589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及燃煤污染和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降低用电成本,拓展建筑领域可再生能源应用形式,促进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型产业快速发展。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政府集中办公区,涉及平罗县人民会堂、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平罗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采暖改造面积8530㎡,采用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储能+空气源热泵采暖、储能、光储直柔微网等技术,实现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客户端、PC端的远程监控、远程数据采集、检测分析及运营维护等功能自发自用、储能优先、余电上网的智能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1220KW。
1.BIPV 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平罗县人民会堂及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院内建设光伏车棚20座,采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峰值功率590W,光电转化效率22.5%,配置交/直流充电桩共20台,满足新能源车辆充电需求。
2.储能技术。配套200kWh储能装置2台,BMS电池管理系统1套,光伏并网柜1套。
3.光储直柔微网技术。搭建建筑光储直柔供配电系统和建筑能碳双效管控平台,通过光伏、储能的放电行为和充电桩、负荷的用电行为实现直流微网的能量调控,为建筑提供采暖、制冷、热水、照明、安防、电气设备、充电桩等用能,同时兼备应急电源功能。
4.太阳能光伏+储能+空气源热泵采暖技术。安装系统高温复叠式空气源热泵机组16台,供热水箱1台,循环泵6台,清洁能源物联网控制柜及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1套。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5年5月-2025年12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80.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68万元,其他费用112.7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住建厅可再生能源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自筹资金680.7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3号学生宿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夏大学:
你校《关于批准<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3号学生宿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宁大校发〔2025〕41号)及附件收悉。近日,我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3号学生宿舍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3号学生宿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245号)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及补充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宁夏大学怀远校区东南侧,东北侧为学校现状生态绿地及宁夏大学金波湖,南侧为10号公寓,西侧为9号公寓,北侧为12号学生宿舍。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占地约7.69亩,总建筑面积21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1栋,设置379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项目代码:2405-640105-05-01-841154)
三、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1300平方米,地上16层,建筑高度62.3米。建筑主入口设置于建筑西侧,南、北侧分别设1个次入口。项目设电梯4部(包括消防电梯),疏散楼梯2部。建筑1层层高3.9米,2至15层层高均为3.6米,16层层高3.52米,主要设置学生宿舍、无障碍宿舍、值班室、洗衣间、开水间、公共卫生间、公共活动室等;屋顶楼梯间、设备间层高均为3.6米,设置太阳能储热间、消防水箱间、排烟机房等;隔震层层高3.15米。
(二)结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设计方案。主体结构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基础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按规范要求设置隔震层。
(三)装修。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装修方案,室内外装修应以普通装修为主。建筑外观应与现有建筑相适应。外墙面主要采用仿石涂料;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瓷砖等;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水泥砂浆、防静电瓷砖活动地板等;顶棚主要采用无机涂料、矿棉吸音板、钢(铝)制镂空金属板、铝合金方板等;外门采用钢制保温防盗门及隔热铝合金型材门,内门主要采用钢制隔音套装门、防火门等;外窗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
四、给排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设计方案。
(一)水源。本项目水源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自校内已建成环状供水管网接入。
(二)给水。室内给水系统竖向采取高区变频加压供给,1层至3层为低区,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4层以上为高区,由设置于12号学生宿舍地下一层生活水箱及变频泵加压供给,设置2个生活水箱,有效容积均为40立方米。
(三)热水。本项目热水主要由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给,辅助加热方式为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采用全日制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管网采用上行下给式。屋顶太阳能集热器采用全玻璃真空管,集热板总面积253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全可靠。生活饮用开水由开水房内电开水器供应。
(四)排水。本项目室外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室内排水采用污废水合流制。新建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有效容积为100立方米。
五、采暖、通风
本项目供暖热源为怀远校区内换热站。采用散热器采暖系统,采暖系统形式为下供下回同程式供暖系统。卫生间采用强制排风,电梯机房等采用机械排风,其余房间均采用自然通风。本项目通风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设计,确保安全。
六、电气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本项目电源由已建12号学生宿舍楼地下1层变配电室供给。门厅、大堂、楼梯间、客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负荷等级均为一级,空调等其他负荷等级均为三级。
(二)原则同意电力配电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电气能耗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弱电设计方案。
七、消防
原则同意建筑防火分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灭火器设置、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等消防设计。消防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计,确保安全可靠。
八、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保、无障碍、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措施设计方案。
九、概算
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11364.4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030.84万元,其他费用1002.57万元,预备费331万元。预备费须经我委核准后使用。
项目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入使用。
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建标191-2018)设计实施,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空调、消防等专业设计,确保科学规范,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对必须实行招标的施工、设备采购、设计、监理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科学合理安排工程实施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和“新形象”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开工后,要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相关工作。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不按规定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附件:宁夏大学怀远校区13号学生宿舍项目审定概算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
https://fzggw.nx.gov.cn/zwgk/zwgkml/xzspsx/202505/t20250507_4900445.html
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评审意见的公示
按照《宁夏城乡建设绿色低碳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2〕20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宁建<科>发〔2025〕2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拟将2个试点示范项目列入自治区财政支持范围(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0951-5041177(传真)。
附件:2025年度拟列入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6日
附件
2025年度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表
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至6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5月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大同市平城区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shan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138010&articleId=PPaUcsjU+Y1iPp6jFfaQKw==
2025年城东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采购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城东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建设局,招标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 100%,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城东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城东区辖区内
(2)招标内容:城东区八一路街道、东关大街街道、周家泉街道、韵家口镇、林家崖街道、火车站街道、清真巷街道、大众街街道,每户含2套热风机(一套包含室内机和室外机各一台)、1台电灶、1个热炕,1,829套(户)(含运输、安装及售后)。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6644001001
标段名称:2025年城东区清洁取暖‘煤改电’设备采购项目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城东区辖区内
交货期:15.0天
合同估算价:1235.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664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5年05月13日00:00时至2025年05月1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03日 09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1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zzbfw.gov.cn)。
8、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城东区城乡建设局法规科
接收异议联系人:陈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183667
9、行业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西宁市财政局
监督联系方式:0971-76613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东区新华宁广场A座7楼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
邮编:邮 编:810000
联系人:马先生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0971-8146372电 话:13299801483
传真:传 真:0971-5165338
2025年05月12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qhdzzbfw.gov.cn/xin/jyxx/001001/001001001/20250512/9bbd20dc-b55a-4b6f-88bb-ecbd9aa5a63e.html
注“热泵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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